重要通知 | 化妆品新备案系统问题有说法了!5天!

6月25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 理局针对目前企业在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表明推进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工作有序开展的办 法和态度。
2021年6月26日 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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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《中国化妆品》杂志发布了一篇有关化妆品备案的内容报道,稿件评论中,不少行业人士留言提到,有关新系统备案遇到问题。6月25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针对目前企业在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表明推进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工作有序开展的办 法和态度。

 

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了“ 提交资料即完成备案”、“ 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”的要点,以及加强监管、及时解决企业问题的决心。相信备案难的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。通告全文如下:

 

 

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药监妆函〔2021〕147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:
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称《条例》)、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(以下称《办法》)已正式实施,化妆品注册和备案工作有序开展。根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,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法规要求。根据《条例》《办法》规定,普通化妆品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即完成备案,产品可上市销售。

二、严格规范备案信息公开。各省级局应当严格按照《条例》《办法》等要求,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产品备案有关信息。

三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,发现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存在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、提交虚假备案资料、备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,应当按照《条例》《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严肃予以查处。

四、加强法规宣贯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各省级局应当加强化妆品监管法规的培训和宣贯,督促辖区内企业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指导企业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。

五、加强调查研究,及时解决问题。在新的化妆品监管法规实施、新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衔接的时期,各省级局要实时了解掌握企业在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及时研究解决,予以回应,并按程序报告有关情况。

 

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

2021年6月25日